说明: l、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由省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兼职副会长担任,副主任由省工商联专职、兼职副会长、秘书长担任。 2、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各地区常委分别担任,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再适当充实部分执委。 3、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工商联有关职能处室,职能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。